(文/黄清华)附近的商场内又新开了一家餐厅,我绕着商场逛了好几圈最终还是选了我常去的那家。那家餐厅是典型的家乡湘菜,口味偏重,合我意。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后,服务生殷勤地把菜单递到了我手里。几道陌生的特色菜式赫然出现在第一页。那些触手可及的新选择,用精致动听的名字、让人食指大动的菜色和优惠了好几遍,最后还是从我口中报出的那几道烂熟于心的菜名。
喜欢一家餐厅,于是一直选择在同一家餐厅吃饭;喜欢一道菜,可以不换口味地天天吃;喜欢一个人,默默关注她,从她不出名喜欢到她名声大震。在这个无论餐饮、网络、科技、文学都在不断推陈出新、快速变化的时代,我这种毫无新意的选择和略显僵化的偏爱,看起来有些乏味、单调,甚至无趣,像一碗白米饭一样索然无味。
你可以把这种无趣,理解为思维僵化、生活惯性,可是我却想固执地,甚至有些强词夺理地把它解释为——长情。我的生活一直规律、齐整,往来的总是那么几个老朋友,看电影看的还是那么几部老片。当身边的人都在看《琅玡榜》、《羋月传》的时候,我却宁愿重温一遍《假如爱有天意》。
第一次觉得自己长情,是在家里收拾旧物的时候,从笔记本的夹页里掉落出好多纸页。那是一封封手写信,它们被初中时期的我平平整整地摊开,先用透明的塑料袋封好,然后再夹进笔记本里,如今很多信,信纸都泛黄了,有些字迹都变斑驳,难以辨认,那些曾经写信的人,甚至都断了联系,可这些信,我就是舍不得扔掉。有人对我说,你能长久地喜欢它们是因为它们没有生命。而人就不同了,人是会变的。
大概正因为如此,从古至今,才会有这么多美好的词句来歌颂长情。人们用“天长地久有时尽,此爱绵绵无绝期”来形容爱的长久,用“蒲草韧如丝,磐石无转移”以示爱的忠贞,用“庭有枇杷树,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,今已亭亭如盖矣”来表达漫长的思念。
这些“长情”,更像是胸口的朱砂痣、窗前的明月光,因为得不到,所以爱得久。如果要说我最信奉的长情,倒有点像当下很流行的那句: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。
有一阵子喜欢打球,每天的空闲时间都会约朋友去打一打,过了一阵之后热情慢慢退去,也就抛之脑后了。想起来,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日记。我想,所谓长情便是如此吧。很多东西是需要时间去证明的,当下一时的兴致或荷尔蒙,并不能代表什么。那件你一直坚持做的事,一定是你最大的兴趣。而只有你一直陪伴在一个人的左右,始终没有放弃,你才能称得上是长情。
这是个快餐时代,一切都发生得太快。在网上买东西三天之内就能到货,坐上高铁从千里之外回到故乡只需三小时,外卖90分钟内就能送到你手里,新闻事件发生后十分钟就能传遍朋友圈。而我们对一件事的专注和对一个人的喜欢呢?
奇迹,不一定是突然发明了什么新东西,发现了什么新大陆,出现了什么新事情。我甚至觉得,在变化的世界里,不变有的时候更是一种奇迹。
我长久地爱你,不是因为懒得去结识新的人,不是因为生活寡淡无人可爱,不是屈服于习惯的力量,而是因为我想珍惜这变幻世界里的一点点不变,用以抵抗漫长岁月里的变迁、匆忙和遗忘。
长情才是生活的最好状态。
编辑:黄清华
责编:李奕萱
审核:党委办公室